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协批准,2009年我省新增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。至此,我省共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4人。
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,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,加速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按照“工程”人选培养要求,所在单位要发挥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,根据人选的实际情况,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投入,重点扶持。要鼓励和支持“工程”人选通过竞争,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;在创新团队建设、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、科技活动交流、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为“工程”人选创造必要条件,提供良好服务。同时,人选可向省公务员局(省人力资源办公室)申请相关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。主要包括:国内培训进修,攻读博士学位,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以及邀请外国专家来闽开展合作研究,出版学术著作,赴国外短期培训或开展合作研究等。(来源:省公务员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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